如果网络营销已是大势所趋,为什么还会有部分首席市场官墨守成规?
再过三五年时间,如果一个公司的首席市场官对互联网相关技术没有深入了解,他将无法有效履行他的职责。
美国民众每周上网14个小时,观看电视14个小时。但是根据谷歌的统计和分析,公司的市场宣传人员却将广告费中22%投在电视广告方面,网络广告仅6%。“所有的广告平台中,互联网是仅有的几种尚处在上升期的类别之一,”沃顿商学院市场学教授帕蒂·威廉姆斯(Patti Williams)说。“但是如果将消费者上网时间和网络广告支出的金额作个比较,你会得出,目前互联网广告仍然方兴未艾。”
事实上,电脑屏幕、手机和其他设备都能提供发布展示性广告、视频和搜索引擎边框式广告的空间,广告业正在经历一场惊天动地的变化。新媒体正以惊人的速度成长,但是行业分析员和沃顿商学院的专家发现,高级市场人士在接受互联网和其他数码技术作为新广告形式方面,表现地迟疑不定。
TNS媒体情报公司统计,2008年互联网上的广告宣传业务增长了13.4%,但在同年全美预计高达1537亿美元的广告支出中只占到7.2%的比例。
威廉姆斯说,尽管互联网可以让广告商通过监控用户点击或其他在线行为,详细了解消费者的反应,但是广告商依然对互联网广告持怀疑态度。究其原因,广告商认为互联网在传达更广泛的品牌信息方面作用尚不明朗。
“对于佳洁士(Crest)来说,很难说到底能从网络搜索广告中获益多少,”威利姆斯说到。“到底会有多少人上网搜索牙膏呢?电脑屏幕上那一小条的广告,到底能吸引多少人的注意力?对于绝大部分的媒体开支来说,互联网的作用很难量化。互联网在实现大品牌战略方面贡献不大,于是很多公司探索出适应自身情况的利用谷歌和其他搜索引擎提供巨大商机的方法。”
谷歌公司AdSense市场研究团队的负责人戈皮·卡拉伊尔(GopiKallayil)说,公司里的首席市场官可以通过互联网市场营销,找到很多与受众沟通并影响他们的机会。
“互联网可以帮助广告商将特定的宣传内容,在合适的时机,传达到相关人群,更有效提高受众的认知度,”卡拉伊尔说道。“事实已经证明,广告网络在提高品牌认知度并引发受众需求方面十分有效。另外,与传统媒体相比,互联网可以让市场人员更精确量化媒体广告宣传的作用以及受众需求的满足程度。”
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都可以利用新媒体形式,进行卡拉伊尔所谓的“大众微观式宣传”(MassMicroMarketing)。公司的市场业务主管可以利用互联网精确锁定特定的顾客群,同时还能兼顾众多细分市场中的大批顾客。卡拉伊尔认为,广告商可以借助谷歌的网络,接触到全球数十亿网民中的80%。